公款出国旅游将被追究刑事责任

2008-09-11 00:41:03 ( 中明出国网-旅游频道 ) 点击:22
标签: 出国 | 旅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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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新华网报道,中央纪委等10部委决定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,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(境)旅游专项工作,以解决一些地区和部门巧立名目公款出国(境)旅游问题,特别是有的向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摊派费用,甚至挤占、挪用其他公共资金现象。

 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宋瑞的研究成果,近些年来,我国出境旅游增长迅速,2004年,我国公民出境总人数已达2850万人次,其中因私出境2298万人次,增长了55.2%,占出境人数的79.7%。尽管与“私”相对应的只能是“公”,但宋瑞在研究报告中用了另外一个名词“非私出境旅游”,可见“因公出境旅游”是需要避讳的,按此计算,2004年我国“非私”出境552万人次。

  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戴学锋、巫宁等人搜集的资料,目前我国已被认为是全球公民出境旅游人均消费最高的国家之一:法国旅游局数据显示,我国游客在法国的平均消费额约为3000美元,是欧洲游客的三倍多;据澳大利亚旅游部门统计,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间,我国内地赴澳大利亚的旅游者在澳人均消费约2200美元,是日本游客平均花费(712美元)的三倍多……根据世界旅游组织发布的《2003年中国出境旅游报告》,中国目前的出境旅游花费已名列世界第7位。近几年,这一数字可能还会增加。

  旅游应属于个人消费类行为,由全体纳税人供养的政府公务人员不可以公款旅游,更不要说公款出国旅游。但据分析,因公出境从表面上看,几乎全不是“旅游”,而是以公务考察、学习、培训、招商等形式出境,然后参杂以公务活动名义的旅游,且这种旅游由过去以购物、游览等为主,目前泛滥至有赌博甚至色情活动。“因公出境”演变为“借公出境”,从而达到公款出境旅游的目的。有媒体报道说,在雅典奥运会期间,有数批中国“奥运考察团”前去雅典,其中某市前后去了4批,而为期4天的考察团,每人费用竟高达17万元人民币.

  各类公务人员的公款出境活动,到底有多少成分是公务活动,有多少成分是出国旅游,这是问题的关键。这次中央纪委等10部委决定整治公款出境旅游活动,重点是抓好计划审批,加强活动监管;强化因公经费约束,推行先行审核制度;强化责任追究,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。笔者认为还有一点很重要,那就是对支出的公款出境旅游费用如何定性。对所有的公款出境旅游,不能仅仅追究行政纪律责任,以警告、记过等收场,而应对直接由财政资金支出的出国旅游费用,以贪污罪论处;对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企业的,应以受贿罪论处,以此来杜绝公款出境旅游泛滥现象。


来源:中明出国网(旅游频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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